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坑底乡全乡54个自然村,20个行政村,80%的民房都是木屋。因距县城路程远,一但发生大火,县消防大队鞭长莫及,远水救不了近火。1998年寿宁县坑底乡东山楼村村民郑多银等14位农民,自发组织成立坑底义务消防队。在县委、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及当地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在当地派出所的精心指导下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消防工作的根本目标和第一要务。县长龚岩斌特批,寿宁县公安局坑底义务消防队在1998年8月1日正式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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