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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摄地点:犀溪乡
拍摄日期:虎年元宵节
《北浦叶氏今昔》载:我族的竖灯茶礼俗,为闽东、浙南所独有,每年元宵夜,族内自去年元宵以来育有男孩的,要在家门口竖竹挂灯,设茶点、酒肴款待全村乡亲,共庆添丁。
竖灯要选粗壮繁茂的竹,灯要挂七盏点七夜。灯的式样有:桔、寿桃、鲤鱼、蝴蝶和走马灯等。走马灯内的图像有:八仙过海、唐僧取经、鲤鱼跳龙门、三英战吕布……,最高的一盏,拍桔灯或鱼灯,寓吉庆有余之兆。
竖灯茶是在正厅摆上联席的两张、三张桌,中间一行糖果 ,都用红纸垫碟,旁边的招待客人。先期来到的主要是儿童,依顺序分批入座,喝糖茶、吃糖果,人多座位不够时,就逐一分给糖果。客人离开时,都说“明年再来吃”,预祝来年再添丁。等到送走最后一批的客人,一般都是下半夜,东家便请扛竹、竖灯和相帮(方言)的亲友,与亲房长辈、族中名人一起来圆灯。客人全都返回之后,只要门外响起炮声,东家仍要开门接待,相互间经过一阵赛炮,便迎进客人以酒席相待,这样,常常延续到天亮。第二天中午,再请邻居和亲房的成年妇女吃竖灯茶。原先的圆灯只是夜点,不需备酒。民国六年(1917)二十四世孙作棋的父辈为他圆灯时,恰有远房伯父自耀是位廪生,说了一句,我是自家人,我端酒壶。他的意思是敬陪末座,言者虽是无心,而老祖父喜添长孙,也就顺从了廪生的美意,从此,开了圆灯暧酒的先例。
在过去,一般人家是支付不起竖灯费用的。即使一年新添数十位男孩,全村竖灯的也只有六七家。虽无力竖灯,家家却都办茶,而且都到临水宫上香燃烛,感谢陈十四奶娘赐子,并祈保婴儿健康成长,也有再往社主坛谢恩求福的。于是,这两处当夜的烛火就成了吉祥物。到下半夜常有热心人将红烛替换下原先的烛火,送到已婚未育的人家,在门外燃起鞭炮,预祝早生贵子。接受祝福的夫妇,便热情迎进,酒肴款待。
此俗始于何时?明末的《寿宁待志》不曾话及,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)十七世丽椿公参于修县志,也未提及。祖上传说,雍正十一年(1733)中进士的韦基烈,是本族门下的外孙,有在家乡清源,按外婆家的礼俗办竖灯茶。至今清源村的卓姓,新添男孩子的仍于元宵夜到宗祠外旗杆上挂红灯,在家中设茶点待客。长辈们还说,我族兴旺始于“三尚”,这三位是:康熙三十八年(1699)任同安县教谕,后署同安知县的沿垐公;乾隆二年(1737)任崇安县训导,后署教谕的尚檀公和乾隆十七年(1752),寿宁知县丁居信旌匾“齿德金枝”的尚芝公。看来,竖灯茶当始于康熙(1662-1722)后期。此后,嘉庆十二年(1807)皇帝诏书赏有挺公的五世孙伊霖公世袭恩骑尉,接着,钟鲁公四兄弟“兄弟登科”,“同胞拔选”,到咸丰(1851-1861)初期,祠下不仅人口大增,而且贡生以上有资格在祠前竖旗杆的多达15人,旗杆上挂红灯,已难分清谁家添丁,遂改为门口竖灯,以昭告乡邻。
这一礼俗一直至今未变,所不同的是:电灯代替点烛,分发糖果更丰厚且事先用袋装好,圆灯的邀请面扩大,时间提前,有的干脆办晚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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