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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0-16 22:08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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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福建厦门
寿宁名人系列!
本帖最后由 南柯愚生 于 2009-10-16 22:09 编辑
张高谦(1948~1961年),民国37年(1948年)生于寿宁县武曲乡大韩村贫苦农家。1957年入大韩小学读书。他勤学习,爱集体,好劳动,守纪律,曾连续三年当选为少先队中队长。
1959年,大韩村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,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恢复生产。高谦主动提出让他半读半牧,为生产队放羊。从此,不论是隆冬酷暑,还是霜晨雨夜,他每天都要到羊栏里去照料几次,宁愿自己受累也要确保羊群平安。一次,一只小羊因母羊没奶水而挨饿,他就用自己平时卖“金银花”攒积的钱,买了鸡蛋和红酒煮后喂母羊吃,这样连续三天,母羊终于来了奶水,小羊因之得救。
1961年2月6日晚,天气寒冷。高谦拿着柴刀到羊栏去修木桩。刚到羊栏边,只见刑满释放的陈先凤抱着一只羊正欲往外跑。他冲过去,揪住陈先凤大声喊:“不许偷队里的羊!”。陈先凤先是掏钱哄骗,继而诡秘地说:“别喊,杀了羊分给你一半!”高谦斩钉截铁地说:“生产队的羊,一根毛也不许动!”陈先凤凶相毕露,拾起高谦丢在地上的柴刀威吓说:“你要命还是要羊?”高谦毫不畏惧,一面高喊抓坏人,一面和他搏斗要夺回羊,终被连砍数刀,倒在血泊之中。牺牲时年仅13岁。
1963年宋庆龄、郭沫若、叶飞等都先后题词,高度评价他的英勇行为和优秀品质。团中央、教育部将他列为“全国十大少年英雄”之一,号召全国青少年向他学习,并拨款在北京为他建造纪念碑。福建省人民政府也拨专款在大韩村为他修建烈士墓及其事迹陈列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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