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转帖)领养、收养、认养与捐助的区别
领养:
领养又称“收养”,指通过合法手续,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,包括非婚生子女、孤儿,收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家中抚养和教育,直到孩子独立结婚生子。
认养:
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,定向认养孩子,定期看望认养的孩子,定期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和所认养的孩子长期保持联系,为孩子提供独立前的生活学习费用。
捐助:
通过捐款、捐物、实地看望灾区福利院的孩子等方式,为地震孤儿送去温暖和关爱。
[ 本帖最后由 寿宁民政 于 2008-5-26 09:57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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